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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并在支付单位支付时,由支付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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