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经营地址
自2018年12月1日起,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的地址应当以公安部门设置的门楼牌号“标准”进行申报,标准地址是由民政部门依法确定的标准地名和公安机关依法确定的标准门楼牌组合生成。
2018年12月20日下午,由市工商局、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标准地址”有关政策大型讲座活动在万江尼罗河国际大酒店举行,市工商局吴老师与各企业分享了政策实施的背景、目地,内容、特殊情形处理及 以 下事项指引和登记指南:
1.窗口办理时,如何填报标准地址
2.网上办理时,如何填报标准地址
3.标准地址信息遗漏的处理方法
4.托管企业登记
5.集群企业登记
6.住所信息申报
上一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备案系统业务培训
下一条:2019春节放假
2018年12月20日下午,由市工商局、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标准地址”有关政策大型讲座活动在万江尼罗河国际大酒店举行,市工商局吴老师与各企业分享了政策实施的背景、目地,内容、特殊情形处理及 以 下事项指引和登记指南:
1.窗口办理时,如何填报标准地址
2.网上办理时,如何填报标准地址
3.标准地址信息遗漏的处理方法
4.托管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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