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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政策解读


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1019

  文件依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东人社函〔2026〕63号)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招用相关人员时属于小微企业。3.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遗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补贴对象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2年内向注册所在地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首次补贴申请。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及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小微企业佐证材料:统计部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1表)(未纳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范围的企业,填写《企业划型承诺书》);工资支付凭证;医保缴费记录。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

  线下申请:备齐资料→到企业参保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实地检查)→补贴名单公示→拨到企业的银行金融账户。

  线上申请: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立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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