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联系我们

  • 东莞市利泽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 电话:0769-22889953
  • 联系人:覃小姐
  • 手机:18998081230
  • 邮箱:joannaq@liser.cn
  • 网址:http://www.lis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