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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30 17:10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51号)

  简述: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负责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我市各高校的港澳台在校生)进行SIYB创业培训,政府对完成课程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每人最高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补贴2000元。

  补贴条件:1.属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我市各高校的港澳台在校生)进行创业培训;3.相关人员取得合格证书。

  补贴对象:完成培训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补贴标准:1.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1200元;2.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

  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应提交材料:创业培训合格证书(需提交对接核验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的培训管理和培训考核模块中的报班信息审批、培训过程验收、考试成绩审批等信息材料)。

  申请程序: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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