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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7-01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1年7月1日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应首先登录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s://jyfwyun.com/),自主查询并选择所需经营范围。生成《经营范围规范表述预查结果报告》后,采用规范的经营条目及报告编号(经营范围组合码)提交登记申请。

  企业经营活动涉及前置许可的,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使用对应经营活动的规范条目办理登记。

  温馨提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是企业依法登记的主要经营活动项目,不构成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能力的限制。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特此通告。

  附件: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操作指引.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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