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缴存公积金
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件:
1.不属于法定缴存范围的单位在岗职工;
2.自愿遵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3.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方式:
线上: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2.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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