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纳税信用级别是怎么评价的

一、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二、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
三、自开展2019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一条:D级纳税人评分规则有变化
下一条:出口货物因疫情不可抗力退运可享税收减免

联系我们

  • 东莞市利泽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 电话:0769-22889953
  • 联系人:覃小姐
  • 手机:18998081230
  • 邮箱:joannaq@liser.cn
  • 网址:http://www.lis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