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证
为积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国家移民管理局自2019年11月25日起实施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提供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停留、居留便利政策,措施内容为:
对持有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前往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创新创业,以及持有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前往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洽谈商务、任职工作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2至5年以内的相应种类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可向广东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上一条:申请人换发护照的,其原持护照内有效签证是否作废
下一条:认股权证的特征相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