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工资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是否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属于兼职的形式,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返聘的退休人员属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任职的,按如下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公众号·龙图信息出口退税
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工资总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不需要汇总到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可以按规定预扣预缴/汇算清缴时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支出。
* 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 或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一条:易混知识点
下一条: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