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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税凭证和确定的进项税额金额20180501

S/N 扣税凭证种类 出具方 进项税额金额
1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销售方或通过税务机关代开 注明的增值税额
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销售方 注明的增值税额
3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海关 注明的增值税额
4 完税凭证(从境外购进扣税) 税务机关 注明的增值税额
5 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税务机关代开 注明的金额*扣除率(10%)
6 农产品销售发票 销售方 买价*扣除率(10%)
7 农产品收购发票 购买方 买价*扣除率(10%)
8 通行费电子发票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注明的增值税额
9 通行费发票 销售方 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3%)*3%或
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上一条:可自行开具VAT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范围2019年
下一条:税务行政分类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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