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

税务行政分类许可项目

1.企业印制发票,VAT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others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的核准
3.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4.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5.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由区县税务机关审批
6.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7.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由非居民企业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批



上一条:扣税凭证和确定的进项税额金额20180501
下一条: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联系我们

  • 东莞市利泽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 电话:0769-22889953
  • 联系人:覃小姐
  • 手机:18998081230
  • 邮箱:joannaq@liser.cn
  • 网址:http://www.lis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