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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1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如何确定免征增值税销售额:
1.   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减去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额。
2.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期限的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增值税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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