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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812176/200712/c1193046/content.html

第九十一条 明确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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