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服务费给国外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3359382/201812/c4182700/content.html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上一条:支付服务费给国外公司
下一条:新员工如何办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