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1.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2. 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3.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1.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2. 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
a. 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b.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以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一条:弄清英汉差异
下一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1.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2. 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3.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1.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2. 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
a. 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b.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以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一条:弄清英汉差异
下一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