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期和所属期
所得期间: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
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例如:某某9月份发放8月工资,10月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所得期间:9月
收入所属期间(起):8月1日
收入所属期间(止):8月31日
税款所属期:9月1日到9月30日
上一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调整
下一条: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如何确定